開戶須知
個人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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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請人已經簽署的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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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之住址證明,如:電話費單、銀行月結單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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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人( 及聯名) 賬戶持有人的銀行戶口證明 (須為本港持牌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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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就業資料,請提交一份銀行儲蓄戶口之最近期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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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開戶存款:HK$10,000,支票抬頭寫""CHINA DEMETER SECURITIES LIMITED""
如閣下選擇郵寄,根據證監會指引,為確認閣下身份,閣下必須安排驗證人/見證人於開戶表格及閣下之身份證/護照副本上簽署,並提供姓名及職銜。
驗證人/見證人必須為註冊人、太平紳士或專業人士,如: 律師、 註冊會計師。
或
將已填妥及簽署的開戶表格及所需文件連同已簽署並印有閣下銀行帳戶名稱的支票乙張寄回本公司,有關支票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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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註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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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章程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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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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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近之週年申報表
客戶款項將直接存入閣下的新戶口中,而戶口需待支票兌現才正式生效。
公司戶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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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註冊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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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章程或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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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商業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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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近之週年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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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所有董事及獲授權人之身份證、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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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戶口最終受益人護照副本或公司註冊牌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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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有關開設戶口之董事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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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最近期之財政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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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最近3個月的住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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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公司存續證明書 (以BVI公司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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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董事在職證明書 (以BVI公司註冊)